关于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皖人办发〔2006〕84号
关于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各大学:
根据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关于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安排的通知》(软考办函[2006]7号)和《关于在全国推广网上报名的意见》(软考办函[2005]10号)精神,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定于11月4日举行,我省对此项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与网上缴费。为确保报名、缴费与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级别、资格名称及科目
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设置3个级别11项资格。详见“考试级别、资格名称、科目及时间安排表”(附件)。
二、报名条件及时间
(一)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级别、资格的考试。
(二)报名时间
根据信息产业部的要求和人事考试工作发展的需要,2006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不再采取其他报名方式。全省网上报名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9月8日结束,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与缴费
(一)报名
凡在我省参加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apta.gov.cn),并按网站上公布的程序和要求,通过网络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和上传个人证件用照片。
考生必须保证本人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并对由于个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等直接或间接后果负责。
(二)缴费
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报名缴费全省均实行网上支付。考生于9月12日至15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apta.gov.cn),并按网站上公布的缴费流程,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咨询电话:95588或0551-2622174)或中国建设银行(咨询电话:95533)的网上银行支付考试费用。因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用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答题方式
信息处理技术员应用技术考试科目为上机考试,其余科目考试均为笔试。上午试题为客观题,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下午试题为主观题,须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五、考点安排及准考证发放
为便于考生就地就近参加考试,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根据全省报名情况统筹安排考区、考点,于10月20日在“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上公布考区、考点设置情况。准考证号码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于10月28日后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规则及违纪处理
(一)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等,按全国软考办《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手册》规定执行。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2004年第3号令)执行。
(三)因违纪已按省人事厅等部门皖人发[2002]77号文件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2004年第3号令)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报名。
(四)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或护照)方可进入考场;因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原因不能提供身份证的考生,应同时持本人户口本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格式机打户籍证明(须贴本人照片、加盖户籍专用章)方可入场考试。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七、考试费用
根据皖价费[2004]357号、国家发改价格[2003]2148号文件规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按每人每科84元收取考试费(含上缴国家部分)。对各市的返还费用,待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比例划拨。
为顺利实施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安排,确保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